第七章


我的問題大了!

雖然不是什麼大問題,但也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得清的。

從上次的坦言以對後,我和魂凜的關係開始步入所謂情人關係的蜜月期──

他說的。

聽他在騙鬼啦!我們兩人哪需要什麼鬼蜜月期,倒是他一天到晚在找機會亂親我,存心當我是小狗親得好玩,看我臉紅當在看戲!

若說親我的人不是魂凜,我大概已經氣到殺人了吧?

畢竟依我的潔癖程度,別說親吻了,一般的肢體接觸都讓我感到噁心,打量我的眼神稍微露骨就會讓我衝去把人扁成豬頭,說話稍為輕薄就會被我送入醫院住十天,但是,也不知道怎麼搞的,面對魂凜的舉動,除去心跳加速不談,竟然會……有些高興……

但是想歸想,這只能是我心中的小秘密,不能讓魂凜知道,不然他又不知道要得意成什麼樣子了!

「你不要一直親來親去的啦!」我一掌把魂凜拍回他的座位,調了調吉他的音,輕輕撥動弦絲。

「討厭?」魂凜無辜的看著我。

「不會。」我不會討厭魂凜做的任何一個動作。

「那就是喜歡了。」他卻在下一秒作出令我錯愕的結論。

手一滑,吉他發出噪音。

「你說什麼?不討厭就是喜歡?那中間的過度期呢?等號怎麼來的啊?」我錯愕的低吼。

「討厭或不討厭,喜歡或不喜歡,你有聽過中間還有什麼的嗎?」魂凜當真打算舉例給我。

「沒有。」通常都是這樣說的。

「那按照數學裡的反證法,討厭的相反是不是就是不討厭?不喜歡的相反是不是就叫做喜歡?」

「嗯?!」我一愣。

似乎是樣子……嗎?

「對吧,討厭就是不喜歡,同理可推,不討厭就是喜歡,沒意見吧?」他笑著接過我手中的吉他,撥出動人的旋律。

我們偶爾會像這樣,兩個人點著菸、喝著啤酒,帶著一把吉他,跑到公園來瘋個徹底,大唱一些奇怪的歌。

一開始覺得很奇怪,後來倒也習慣了,甚至變成會自己做些曲子,純粹唱著玩。

「這個音怎麼樣?」魂凜問我。

「再低一個key,拍子快一點。」我斟酌的告訴魂凜。

我們花很久的時間在試音,除了兩個人的音感都稱不上頂好有天份外,要找到兩個人都喜歡的拍子和旋律也得花一番功夫。

「這樣?聽起來好怪。」

這次是他不喜歡。

「那就拍子慢點試試。」

「key高一點呢?」

「不要,這個和弦key高聽起來刺耳。」

「嗯哼。」他沒有爭辯,看來這次我們難得有同感。

低緩的旋律緩緩飄開,我笑了,魂凜則咬著菸露出不予置評的表情。

「好奇怪喔,不合我們的風格。」抒情又纏綿啊!

「哪天要追女朋友的時候,就帶著吉他到她樓下唱情歌吧。」魂凜大笑,搖頭拋棄這個音律。

其實我們的進度算很慢了,三個月連譜都還沒完成,我看詞就免了吧,省得笑到沒氣又胃痛。

「好啦,別笑了,換這個接接看。」魂凜自己也還在笑,卻踢了我一腳。

「你試啊!」若不是他身上有傷,真的很想打回去。

「咳,不鬧了。」

他把之前完成的一段彈出來,然後接上幾個旋律,讓我自由選擇。

搖頭、搖頭、搖頭……啊!

「我要這個!」我低叫。

「知道啦,我也覺得這個不錯,難得的有志一同。」魂凜低笑的點頭。

「嘿,其實快完成了嘛!」我隨手記在樂譜,跳到魂凜身邊的秋千上,一使力讓秋千盪來盪去。

「小心啦,撞到吉他怎麼辦?」魂凜白了我一眼。

他一定是在記恨我剛才不讓他玩盪秋千,誰叫他身上有傷。

「不甘心就快點養傷啊!」我白了他一眼。

「這跟養傷有什麼關係?」他皺眉頭盯著我。

「小腹有傷不宜使力,你就認了吧你。」我嘻皮笑臉的對他說道。

「你當我是什麼重傷患者啊?」魂凜吉他一放,出乎我預料的翻站上我正在搖晃的秋千,由於他是站著的關係,所以他比我更有力的將秋千高高擺上天空。

「你幹嘛賭一口氣啊?」我笑著糗他。

「管你的,有專人服務不好嗎?」他故意大力搖擺秋千,讓我產生一種要飛出去的感覺。

「誒,魂凜,如果哪天我迷路了,你會來找我嗎?」我突然想問,但是我的聲音非常輕柔,伴隨夜風,讓我不知道魂凜能不能聽見。

沉默,是唯一的答案,一直到我以為他沒聽到,想放棄了,他才輕輕開口。

「你在說什麼傻話,我會一直拉著你的,怎麼掉的了?」

「那如果我就是迷路了呢?」

「那我找遍全世界也會找到你,因為你是我唯一的夥伴。」他說完,接著笑嘆,「你常常問一些很奇怪的問題耶。」

「啊?」奇怪嗎?!

「你比我聰明那麼多,如果說你都找不到我了,我要找你還真的得翻遍全世界呢。」

說的也是。

「這麼麻煩,你肯啊?」

「廢話,我不找到你,誰知道你又躲在哪邊哭啊,一點也划不來。」這次換魂凜的聲音有些迷濛了。

「我哭跟你划不來有什麼關係?!」我一頭霧水,心卻隨著秋千盪得好高,因為魂凜的話,我的心在雀躍。

太奇怪了,這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……或者我該問自己,問這種沒保障的假設問題做什麼?

沒把我的迷惑瞧在眼底,魂凜輕輕的笑了。

魂凜的輕笑很迷人,他有著低沉略帶沙啞與磁性的嗓音,他的笑聲則帶著野性與狂放不羈,綜合以上而形成的輕笑,足以迷倒一大群女人。

但似乎,有幸知道這點的只有夜想跟我……甚至連夜想都不知道魂凜會笑著捉弄人,這是魂凜自己說的,不過我有點懷疑就是了。

魂凜的本性不是皮就是痞,率性狂傲的個性最近有野化成野狼的近親──色狼的趨勢,一直千方百計想揩我油,夜想怎麼可能不知道!

「那,凱,你站的起來嗎?」他見我發呆,輕笑著問。

「可以啊。」

「那你起來,我有點累了。」他催我出賣勞力。

「你真的老了,這樣就累啦?」我邊說邊靈活的站起來,可是由於我跟魂凜的體積都不算小,真的要在一個秋千上讓兩人站得穩,就必須面對面站了。

「也不想想最近是誰拼命為我補品,都把我養胖了。」魂凜就近瞪我,說話時帶著菸味的氣息直撲我的臉。

「我是想讓你體力變好啊,自己體力差還怪別人!」我白了他一眼,「你坐下啦,這樣我不好站。」

「一起搖不好嗎?」

「你真的不覺得兩個男人一起搖秋千很奇怪嗎?」我知道自己的臉又開始紅了。

胸腹以下幾乎是貼在一起的……

「嗯哼,會嗎?」兩人幾乎零距離的距離讓我清楚看見魂凜眼中的笑意。

這傢伙,又在捉弄我!

「魂凜!」我抗議的低叫。

「好好好,不鬧了。」

他說歸說,卻在同時親了我──在唇上。

「啊!」我愣住了,若非他出手拉住我,我想我會跌下秋千,然後被木板打到頭破血流。

「好險好險,你怎麼呆呆的?」

罪魁禍首還好意思問?!我為之氣結。

「凱,你的臉很紅。」他不怕死的提醒我這該死的問題,還過分的露出促狹的笑容。

「那是、氣、紅、的!」我咬牙,氣急敗壞的伸手掐住魂凜的脖子,心頭一瞬間只剩下想掐死他的衝動。

秋千的速度慢下來了,魂凜並沒有阻止我謀害他,只是一直笑,笑得我心頭有些慌亂。

「笑什麼!」我沒好氣的賞他一個白眼,鬆手改握住兩旁的鐵鍊,一用力又讓秋千開始擺盪。

「凱啊,那如果我迷路了呢?」他笑著抱住我,把臉埋在我的頸窩。

我呼吸一緊,繼續盪秋千。

「你為什麼迷路?」

「也許是重傷,也許是失意,萬一我找不到回家的路,你會怎麼做?」

我一怔,沒有思考的就回答:

「我不會離開你,不會讓你受重傷,也不會讓你忘了我。」光是想我就一陣心驚,慌張到打從心底發冷,魂凜一定早就知道了,所以才在問的同時抱緊我。

「這樣啊?」他低笑。

「不滿意?」我睨他一眼。

「怎麼敢呢?」魂凜開始哈哈大笑,他一直是個很容易開口笑的傢伙,想笑就笑,想氣就氣,看在過度壓抑自我的我眼中,簡直就是令人羨慕的。

「你不敢就沒人敢了。」我嗤笑,他卻笑得更高興了。

「好啦,我們該回家了。」他笑了半天,好不容易止住笑後,跳下秋千開始整理東西。

「這樣啊……」我重新點起一根菸,那個愛菸成性的傢伙馬上也叼著一根菸湊過來借火。

白煙在臉人距離不到兩公分的臉頰間升起,他朝我笑了笑,自己提著吉他先往前走了。

「魂凜。」

「嘎?」他因為我的叫喚馬上回頭。

「你不可以走太快喔。」

「放心,我會以龜速前進的,你也別跑太快啊。」

我們都心知肚明,彼此指的可不是什麼走路的速度。

路燈將我們兩人的影子拉得好長,我低著頭,看著自己的腳踏在魂凜的影子上,一時好玩的開始跟他同腳走路。

他右腳出,我也右腳出,他左腳進,我也左腳進,我甘心於跟著魂凜走而不在乎方向。

只要是魂凜決定的方向,我是沒有任何意見的。

突然,影子消失了,我緊張的抬頭,害怕魂凜消失不見。

他站在那,那個避開光線的角落,臉上有著無奈的笑容和些許我不知道的感情。

我突然,不知道該怎麼開口了。

沉默著,他率先開口:

「我還在想你怎麼都沒說話,原來是你趁機報仇來著。」

報仇?我報什麼仇?我呆呆的反應不過來。

「你偷偷踩我影子是想做什麼?想踩為什麼不踩我?」他掛上玩味的笑容,好笑的揪著我瞧。

啊!我這時才知道他誤會了,露出了鬆了口氣的笑容。

「笑什麼?被我抓包還這麼大膽。」他一手馬上架住我脖子,賞了我一顆拳頭。

「很痛耶!」我抗議。

「你踩了我那麼多下,被我打一下也是應該的。」他得意的哼道。

「你的影子被踩你又不會痛!」我對他露出一臉齜牙咧嘴的鬼臉。

「才怪,我會痛。」

「哪裡痛?!」我只差沒把他當瘋子看。

「裡子痛啊!」

「啥?誰管你的裡子痛,你分明是在瞎扯,影子被踩哪裡傷到你的表子和裡子了!」

「就是因為表子不會痛,裡子才會痛啊!」他有模有樣的鬼扯一通,然後攬著我走回家。

「踩影子關裡子什麼事?」我咕噥的任他拉著走。

「一樣是無形的痛啊。」

狡辯!我又踩了他一腳,在影子的大頭上,然後朝他露出挑釁的笑容。

他笑,揉亂我的髮,真是很差勁的習慣,就因為他老是喜歡這樣,我的頭髮才很少整齊過,多半都是狂野造型,造就道上一堆什麼「黑翼不修邊幅」之類的傳聞。

呸!我根本就愛乾淨過了頭,都是這傢伙害的!

「以後啊,可別低著頭走路,很危險的。」他低聲叮嚀。

「好啦,我知道了。」我隨口應道,覺得他有些大驚小怪。

只是低一下頭,有什麼狀況我有注意在聽啊,更何況,魂凜在我身邊耶!有他在我身邊,我根本不需要擔心什麼。

日常生活的對話,一成不變的安心……

沒有人會知道,一年後的我,不再低頭走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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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變得膽小了。

開始學會閃躲和偽裝……那些以往對我而言不需要的東西,現在開始盤旋在我心中,一種說不上是厭惡的心情在盤旋,久久不散。

浴室裡的水聲不斷,凱從一回家就忙著洗澡,只因為我剛才用在公園玩過沙沒洗乾淨的手玩他頭髮……真是不知道讓我該怎麼說才好。

說他有潔癖,他偏偏可以跟我一起在下雨天跟別人幹架,打得滿身污泥,狼狽不堪的坐在骯髒的地上捧腹大笑,可說他不拘小節,偏偏又老是喜歡在這些小地方吹毛求疵……唉!

方才,我說謊了,因為在那一瞬間,我發現一件令我恐慌的事。

凱他跟著我的腳印走,卻無法自己走下去。一開始開玩笑的躲起來不讓他見著我的影子只是想捉弄他,但他抬頭的神情,卻像是迷路找不到方向的孩子,失去了引路的光明,脆弱的想哭。

這讓我心寒。

生死本難定, 誰也沒把握明天自己能不能站在世上說大話,若真心為一個人好,當然是努力把生存之道交給他,讓他在失去自己的惡劣環境中也能活出自己的一片天。我一直是秉持這點信念在教導凱的,但是直到剛剛才發現自己失敗的透徹。

他心底的傷未曾癒合過,或者該說,他還未踏出那到陰影,而我則是他唯一的支柱,若是失去我,他這一跤跌下去,恐怕不是一兩年可以站起來的。

凱的記憶力特好,相對的時間的治療對他而言並不管用,他到現在還記得他母親是如何死在他面前,他甚至還記得那血液的溫熱,所以他討厭自己身上有血,因為那會讓他想到流了他滿身的母親的鮮血。

我,不想點破這點,我只是沉默,用無關緊要的話題來掩飾這一切,因為我第一次承受這種感情,一種責任感,第一次發現自己的生命背負著另一個最重要的人的性命,其沉重感不是我這種閒散度日的人所能承受的。但我也無意放手,他對我,我對他……兩人在彼此心中的份量,早就超出我的想像了。

真是傷腦筋,我還想繼續守護他呢,可是最近就是有一種不祥的陰影籠罩心頭,那是一種在無數次生死間鍛鍊出來的本能警告。

收起剛才寫好的兩封信,我把它們放到最常穿的外套內層暗袋裡,打算下次交給夜想。

叮咚!

門鈴響起,凱也在這時拉開浴室門。

「怪了,魂凜,你家有門鈴啊?」他吃驚的問。

「別太驚訝,我也是第一次知道的。」我聳肩,慢吞吞的爬起來去應門。

門一開,我猶豫著要不要把門關上,直後悔自己為什麼今晚不帶著凱到外頭去跑一跑,也好過現在的情況。

門外不是什麼牛頭馬面,但代表著比怪力亂神更多的麻煩,因為門外那兩個穿著便服的男人,有著兩張熟面孔,說不出名字,但他們有個集合名詞,叫條子!

「有事嗎?」我問,隔著鐵門,感受到那股讓人不愉快的氣息在擴散。

「有事問你,開門好嗎?」左邊的警官問著。

「有搜索票嗎?」我開門,雙手環胸的笑著。

「囉唆,不配合我們就以妨害辦案逮捕你。」右邊的警察推開我,也不脫鞋,就這麼將髒腳印踏上凱今天早上才拖乾淨的地板。

他完了,會死的很難看,因為我看見凱乍看之下沒事的雙眼噴火了。

這小鬼在我應門期間又戴上了黑色隱形眼鏡,那是他當黑翼時的習慣,畢竟那雙紫色眼睛太過招搖了,而凱的父親似乎有一定勢力,基於逃家的理由,最好是掩飾一下。

「叔叔的意思是,警察偉大到可以不用搜索票到處查案嗎?」凱露出天真又討好的笑容。

明顯的,看見凱,他們兩人都是一呆,似乎沒料到我會跟個孩子一起住。

十六歲的凱,那張娃娃臉讓他看起來更稚氣了些。

「呃,辦案有時候無法兼顧這麼多事情啊。」總算有一名警察記得回答。

「是喔?那搜索票是什麼?」凱無辜的問。

「小孩子不用知道這麼多,我們有事找你哥哥,你先回房去。」體態比較壯的警察揮手想將凱趕開,出乎我預料的,那孩子當真拋下我不管,躲回廚房當他的乖小孩了。

沒辦法,我家小,哪來的房間啊!

真有這麼乖才有鬼,他想做什麼?我不解的佯裝起身泡茶與他交換眼神。

看樣子這小鬼想玩大手筆的,我只能配合了。

「魂凜?」較瘦的警察叫我。

「我是。」我坐到沙發上,讓他們也坐下。

「一個禮拜前,長月幫的少主被人殺死在暗巷中。」

下手的人是凱,我則是可憐的受害者。

「嗯哼,這我知道,然後呢?」合作的回答,我用眼角於光瞥見凱不知道在做什麼的忙上忙下。

「上禮拜三晚上,你在哪裡?」開門見山。

老套。我用笑容掩飾自己的不屑,蠢啊,怎麼電視怎麼演,他就怎麼做呢?這樣讓我想露出馬腳都不行。

「那關我什麼事?」

「少鬼扯,長月幫的人氣瘋了,不想扯上麻煩就老實交代清楚!」他不耐煩的怒斥。

想也知道長月幫現在一定是不擇手段的想殺了兇手,所以我最近才盡量不帶凱外出嘛!

說就說,我不在意的聳聳肩。

「我十一點離開pub,十一點半到家,他還去超商幫我買宵夜呢,後來我們一起在家看電視,第四台播的異種2,有問題嗎?!」我指指凱,他剛好適時端砲好的茶過來,然後坐到另一邊的沙發上。

我在時間上做了一些小手腳,因為死者在雨天淋雨,死前又有喝酒和吸毒,死亡時間根本無法做精準判斷,所以剛好方便了我。

「除了他以外有人能證明嗎?」

「沒有,那天我懶得出門,所以十一點半到家後就沒出去逛了。」

那些人還打算問什麼,凱卻笑容天真的插嘴:

「請問,你們手上掌握了什麼證據說他有殺人的嫌疑啊?!」

「嘎?」

「如果沒有的話,你們無權詢問他任何事情,因為法律賦予人民擁有隱私及自由權,是要由你們來舉證證實他有罪,而不是由他證明自己沒有罪,不是嗎?莫非警察叔叔你們參加國家考試太久了,已經忘了我們的憲法關於人權的基本規定?沒關係啦,考完比較容易忘記,我可以提醒你,光照電視上演是不合法的,知法枉法你的考績和升官會有危險喔。」凱涼涼的打斷他們的話,言語卻十足犀利。

這小鬼……我朝他丟了個眼神,叫他別撕破臉。

「你、小弟弟,別妨礙叔叔執行公務。」他們仍是因為凱的娃娃臉而把他定位在好欺負的範圍。那張娃娃臉就是方便,明明是十六歲的實際年齡,二三十歲的心機,卻因為那張臉讓他看起來只有十四歲,如果不是因為個子高,只怕還以為他是十三歲的國一生,街上每個大人跟他說話都是細聲細氣,外加溫聲輕哄,現在竟然連上門找麻煩的條子都是這德性……我無言。

「可是你沒有搜索票,沒有穿警察制服,更沒有出示證件,也不是執勤時間,這樣進入民宅算是強闖民宅,沒有法律賦予的公權力,你的行為是犯法的,所以稱不上公務。」凱說罷還露出完美的笑容,完美到氣人。

「你再妨礙公務,會被抓去關喔!」他們則開始虛張聲勢,說實在的,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凱的法律涵養多到讓我驚奇。

「你在恐嚇嗎?我未成年,應該由少年課接手,還有都說你不是在執行公務而是在犯法,你怎麼都說不聽啊?再這樣下去,你的警徽會哭喔,該不會它是你在軍警用品店買回來的,你隨便拿它出來假冒警察過過癮嗎,這樣是不對的喔。」凱在暗諷他們的警徽是買來的……

「你……」他才想發作就被同行的夥伴拉住了。

「那我們搜一下屋子就走。」

「搜索票!」凱伸出手。

「哼,少在那邊電視上隨便聽聽就學起來,小心我治得你哭爹喊娘!」他拍開凱的手,我的眼神則開始發冷,因為凱的表情好委屈,眼神中有著害怕,這讓我莫名其妙的動怒了。

「夠了吧,你們,不要敬你三分還不知好歹!」我想起身轟人了,另一個警察卻突然壓住我小腹將我大力壓回沙發。

「別這麼說嘛,魂凜,你在道上也有名了,合作一點對你我都好。」

他是打哪得知兇嫌腹部有傷的?!我忍住傷痛,不動聲色的看著他。

「手可以拿開了吧?你在對我性騷擾嗎?」

「呸!別以為耍嘴皮子就厲害了!」他一腳踹歪桌子,囂張的模樣威嚇感十足,我還在猶豫要忍氣吞聲還是反擊,凱卻放聲大笑,笑得我們三人都一頭霧水,其中又以擔心他怒極反笑的我為甚。

「魂凜,你覺得一個獨家新聞可以賣多少錢?」他朝我眨眨眼。

「夠我們吃住一個月好料了。」我也笑了。

「說什麼!」不知死活的警察怒斥。

「我在說啊……」凱拍開仍擱在我腹部的手,「我手邊有一捲錄影帶,內容是有關警察知法枉法和仗勢欺人,新聞性就在於公權力的濫用,娛樂性在於警察對屋內年輕男子性騷擾,社會性在於警察在民宅內公然擅闖民宅後對小孩施暴,你覺得這捲帶子一流出去,你們要吃幾年公家飯?」凱晃晃手中不知何時從口袋拿出的錄音筆。

「你、你這小鬼設計我們……」他們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。

「哪有,我可是一直在提醒你們你們有犯法喔,是你們不在意的,還打我,全國婦女協會都是我的後盾,我是多可愛的小孩呢!」說這話時,天使露出惡魔的笑容。

凱也沒說錯,他那張臉蛋對於女性而言簡直是必殺。所以說他是故意露出可憐委屈的神情的,那表情足以讓天下有母愛的女性為他找害他難過的原兇拼命。

「把東西交出來!」一人眼看就想撲上,我緊張的將凱護到身後。

「這下子又多了一個警察變強盜的熱鬧了,」凱囂張的挑釁,卻在他前進一步後無辜的揭發真相,「我除了錄音筆外還有隱藏是攝影機,你想動手就請便,一個小時後影像會傳到全國電視台,要試試看嗎?」

這下子,他們宛若洩了氣的皮球一樣的不敢輕舉妄動。

「你坑我們……」

「我國法律沒規定人民不可以在『自己』家裡裝設針孔攝影機,是你們擅闖民宅的,忘了嗎?」凱淘氣的搖搖手指,他正努力享受將敵人生吞活剝的成果。

「我現在就把你們帶回警局,看你這臭小鬼還耍什麼花招!」

「啊哈,我有沒有說我是定時自動傳輸系統,沒有我的密碼,誰也解除不了設定,就連把主機摔了都一樣,因為已經上傳網路了,多說一點,最近新聞太少了,你們說越多,我可以拿來當話題的事越多,例如你剛才想侵犯我們的人身自由、恐嚇、夜間非法入侵民宅和吃案,還有涉嫌違法逮捕,你完蛋了!」凱得意的笑著。

「你什麼時候弄得啊?」我傻眼。

「你知道我前一陣子沒事幹,所以多玩了一些東西啊。」他笑得好高興,我終於明白他剛才爬來爬去是在做什麼了,只怕是在安裝針孔攝影機吧?!

「你到底想怎麼做?」那個警察再也沒有之前盛氣凌人的態度了。

「很簡單啊,你們道歉,然後別再找我們麻煩,因為我這個人最愛記恨,惹毛了我,在你咬我一口前,我會先送你們進監獄。」意思是,想活命就別找碴!

「那、那些東西……」

「當然是我保留啊,萬一你們反悔怎麼辦?別想爭辯,主控權在我身上,這不是交易,你們只能服從。」

「我、我知道了。」

「哼!」

就在他們兩人走到大門口時,凱又開口了。

「把你們的同伴也搬遠一點,不然我不介意跟他介紹我最新導演的片子。」

以敵制敵,這招用的棒!

我無奈的笑了,發現了一件事。

龍,果然非池中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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